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庄语山微微一笑:“四小姐过誉了。”虽是谦卑的话,却还是流露出得意之色。
她不像周氏穿的富贵,也不像寒雁穿的可爱。庄语山比寒雁大了一岁,发育却好了不止一点。柳腰长腿,玉胸雪肤,全身穿着粉色轻纱抹胸及踝淡裙,胸前一抹盛开的粉色牡丹千层绣,花瓣层层叠叠,盛放在她胸前,青丝梳成一个流云髻,斜斜插着一支玉石嵌玛瑙的流苏簪,全套碧水珍珠头面,莹润的珍珠八宝耳环在小巧的耳边轻轻摇晃,更衬得皮肤晶莹剔透。
脸若银盆,眼如水杏,羽衣飘舞,姣若春花,媚如秋月。比之仙子,多了一份风情,比之舞女,又多了一份端庄。实实在在的一个美人胚子,虽年纪尚小,举手投足已经有了韵致风情。
连寒雁也不能昧着良心,暗暗叫了一声好。
许是寒雁眼中的赞叹让庄语山心中大乐,态度竟比平日里更为热络:“我瞧着四小姐今儿个打扮的也是极俊俏。”
寒雁歪着头道:“哪及得上语山姐姐一半。”
庄语山就更为满意了,周氏瞧着自己的女儿,也越瞧越满意。
今日的宫宴虽是夜宴,夫人女眷们却是要早早进宫,因着午后皇后要在宫中园里陪众位夫人一同赏梅,增添些趣味。
一番打扮后,寒雁她们便要进宫去。
周氏从箱子里寻了件碧彩闪闪的斗篷来,寒雁一愣,心中顿觉得有些熟悉。周氏见她盯着自己手中,展颜一笑:“这叫作雀金呢,这是哦斯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的。老爷送了妾身,只是妾身年纪大了,不爱穿这些个鲜艳的,便让语儿穿着。”说罢把斗篷披在庄语山身上。
寒雁却是眯了眯眼,想起许多年前的一件事来。
寒雁八岁的时候,庄仕洋一个同僚托他办事,送的礼物之中大多是海上商人带回的一些新奇玩意儿,里面就有这么一件雀金呢。这斗篷极为保暖防寒,外表又生的玲珑好看,娘亲便有心想要过来。没想到庄仕洋一转眼便送给了另一位上头官员,作为打点之物。当时娘亲失落了好一阵子,却也明白那斗篷是十分贵重的。
如今这十分贵重的斗篷穿在庄语山身上,不论是从那里得来的,庄仕洋既然送给周氏,想来可见周氏如今的得宠,不免心中便有了一丝茫然。
庄语山发觉寒雁神色有异,心中得意,更是不动声色的炫耀道:“姨娘,这有什么可说的。不过一件雀金呢罢了,爹爹说过,只要语儿喜欢,爹爹什么都会送给语儿。”
寒雁羡慕道:“爹爹对语山姐姐真好!”
周氏假意谦道:“老爷对四小姐也极好。”笑着看了一眼寒雁身上的灰鼠皮斗篷,其中深意不言而喻。
寒雁背着小手摇头晃脑:“那当然!毕竟我是爹爹嫡出的女儿!”
一年一度的苏富比拍卖会在香港举行 刚离婚不久的宋氏少东高调出席,放言要拍下那枚59.6克拉的“粉红之星” 听说是用来哄前妻的 拍卖会场上,宋少出价7100万美元,最终不敌柏林地产在香港本土的势力,半路杀出竞得该钻石 后续酒会上,宋俊珩找到地产新总沈司岸 “我太太一直很喜欢这枚钻石,还希望沈总成人之美,我愿意加价购买。” 沈司岸把玩着手中红酒,语气慵懒:“不巧,我女朋友也很喜欢这个,可能要让宋少失望了。” 一年后,舒清因举办生日宴 宋俊珩看着台上风光依旧的前妻,她的中指上,正巧是那枚“粉红之星” “……” 生日宴结束后,舒清因取下戒指物归原主 沈司岸掀了掀眼皮,嗤笑两声,“舒清因你玩我是吧?” 舒清因:“你用不上转卖给我也行。” “老子缺你这点臭钱吗?老子送你这么大个钻戒什么意思你心里没数?” “……” *** 作者的话: 1.追妻火葬场/而且追不上/男二变男一/修罗场多/触雷勿入 2.甜文写多了,小放飞一下,就是想写个男主追不上妻的文,无原型无影射 3.如引起不适给大家道歉,希望大家能找到喜欢的文 4.弃文无须告知,再次感谢衣食父母们的配合...
《锋芒[校园]》作者:檀末,已完结。打出生以来宁堔就自带天才光环,不过这个光环并没有给他的人生带来什么好处,反而吃了不少亏,亏吃多了,宁堔也学聪明…...
战争终究降临,牺牲在所难免牺牲敌人就好,飞弹持续派送......
跟女友分手后,天降金手指,小白领谢玉东一跃化龙。不但得了无限透支金额卡,更获得了来自史前宇宙的修真功法,成为一名拥有法力神通的绝世神豪。收购银行,开公司,制造高科技产品,这只是顺手而为的事情,他最终目的是走出地球,和红颜知己们逍遥天地。......
十里八乡都知道,姜竹是姜篾匠在山脚下捡的孤儿,养父过世后,只剩他孤苦伶仃住在竹山上砍竹子、挖竹笋,编篮子为生。 某天,姜竹在自家山里“捡”到一个陌生男人。 这人又俊又白,仪表堂堂,眉眼勾人,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养尊处优的少爷。 就是头发有点儿短。 穿的有点儿怪。 娇生惯养,挑剔挑食,还爱骗人。 一会儿说他是山神,一会儿说他是专爱吃竹子的黑白熊精,一会儿说他得了不治不症…… 姜竹给他治伤,背他看病,供他吃喝,被他哄得团团转,愈加觉得他像镇上财主家那只爱闹毛病的金贵小狗。 但沈青越和狗不一样。 他会说话,会逗人,比狗霸道,不胡乱咬人。 他还有奇怪的包袱,里面有晒太阳就能亮的灯,能画人能唱歌的镜子,奇奇怪怪的神奇小物件…… 最重要的是,他会护着他不被人欺负。 姜竹想,也许他真是个落难的神仙也说不定。 不过,管他呢! 管他是落魄少爷,邻国的逃兵,还是山上的妖精,他捡到了,就是他的! *** 沈青越天生哮喘,生活娇惯,第一次徒步,就遇上泥石流身穿到一个陌生的古代。 药不多,腿折了,疼到想哭,还陷在荒山野岭。 沈青越自嘲,人固有一死,凭什么他要死两回? 累了,毁灭吧,反正他也不怎么想活。 他躺倒等死,却被单纯好骗的姜竹背回家去。 姜竹养着他,哄着他,喂着他,时时刻刻惦记他,却不知道对自己好点儿。 看着姜竹孤苦无依,又黑又瘦,被排挤被欺负,沈青越想,他死前,多少得报答一下这个孩子。 替他教训人,保竹林,理身世。 骗他多吃肉,长胖些,再教他点儿赚钱手段。 等他死时,再将背包里的太阳能露营灯、手机、平板等卖掉,姜竹就能衣食无忧了吧。 【关于版本,认为有必要排雷一下】 因为存稿过程中作者发现曾经的自己站反了cp,孩子长着长着就和家长预期不一样了(tvt)所以改成了姜竹攻,沈青越受,向最早预收的小天使们真诚道歉(跪下) 注: ①he ②姜竹攻(年下),沈青越受。 ③架空古代,生活向日常治愈风,家长里短,流水账小故事,很日常,这本节奏比较慢(画重点) ④外柔内刚能干年下土著小篾匠vs哮喘毒舌年上美人设计师...
《皮囊by潭石》皮囊by潭石小说全文番外_陆时琛陆成泽皮囊by潭石,? 《皮囊》作者:潭石文案:在孟钊眼里,从前的陆时琛像裹着一层纸糊的皮囊,远看不动声色,近看面目可憎。于是那会儿人人追捧陆时琛,偏偏孟钊觉得此人假得让他心生厌恶。孟钊没想到,有朝一日他还能见着陆时琛,更没想到的是,再次见面陆时琛卷入了一场凶杀案,成为了案件的头号嫌疑人……而负责侦破这桩案子的,恰好是刑警孟钊。作者:两位,请形容一下对彼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