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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是裹着脸的亚麻布飘落到地上,赤着脚的少年循着声音转过一张漂亮得惹人失神的脸蛋。
虽然还弄不清楚当前的状况,求生的本能告诉姜迟最好还是按照所谓的剧情走比较好。
“对不起,先生,我看不见。”手里还攥着一枝残败玫瑰的少年露出一个有些瑟缩的,可怜的笑来,他还以为是男人生气他擅自走进房子,“您,刚才走得太久了,连门口的马夫也不见了,我以为是您不想要我了……”
他的脚生得很秀气,脚趾圆润粉红好似花苞,应该是感受到脚下的古怪触感,有些不安地微微蜷起。
胆子比羊羔还小的男孩捏紧手里的玫瑰,连手心被花刺扎疼了也顾不得,颤抖的声音里夹着细碎的哭腔:“我错了,先生,别赶我走。”
他如同那些娴熟的同行一般竭力向陌生人奉上青涩如栀子花的身体,冰白皮肤惶然贴上男人戴着丝绒手套的手。
比月光更凛冽的刀锋擦过手臂,划破了少年身上那件廉价衬衫。
“我什么都可以做,真的。”
他生了一双圆如猫眼的眼睛,睁大了的时候茫然而无辜。
他是真的害怕,因此演起来也自然得多。
莫兰想到自己曾经在农场里看到的小羊羔,刚刚从母羊的胎衣中剥离出来,连站都还站不稳,却已经学会用柔软的舌尖舔舐主人的掌心。
好漂亮的小羊。
男人猝不及防地用手掌在少年眼前轻轻挥了一下。
少年只是迷茫地睁着那双圆眼睛,一眨不眨地望着虚空。
“先生?”姜迟不安起来,眉目困顿的时候也好看得叫人想亲吻。
“我在这。”男人斯文俊秀的脸上掀起一丝浅淡笑意,语气好像在逗弄自己的小宠物,“往这儿来,好孩子。”
姜迟很听话,他现在唯恐男人杀人灭口,自然是他说什么都肯听的。
沾着血色的脚掌走过冰冷地面,落下一串艳丽印迹,像是开到极盛的玫瑰,竟是比少年手里的还要惹人眼球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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