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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逢星驰的电影海选,周云汐被选中成为女主,被诱哄着她签下了堪称“卖身契”的十年合约。
也可以称之为对赌协议。
周云汐要在这十年里给公司创造堪称“天价”的收入,否则就要在合约结束后偿还高价违约金,又或者签下更长久的合约抵债。
除此之外,她的薪酬分成也是按照星驰的最低标准。
只是那个时候周云汐什么也不懂,也没人在旁帮衬,一步踏错,至此步步深陷。
最开始,星驰的确是花了大力气捧她。
但周云汐的脾气比厕所里的石头还要硬。
她不炒绯闻不接综艺,电影电视剧都是挑挑拣拣才肯接下来自己感兴趣的。
还不愿意接受营销包装。
没过多久,星驰就发现她不好控制,只能用合约来逼迫她参加各种活动。
可周云汐这人疯得很,就算参加了活动也不安生。
双方就这样撕破脸。
星驰将周云汐视为弃子,只想榨干她的最后价值。
他们拿捏着周云汐的软肋,视为控制这只疯狗的缰绳。
周云汐以牙还牙,时不时杀敌八百自损一千地恶心星驰。
董总轻哼一声,没接话。
她问:“昨天是你打了云朗?”